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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市排水总公司鲁岗污水处理厂更换1#一沉池出水槽、出水堰板、浮渣挡板、稳流筒工程招标公告

来自:wubaiyi  发表时间:2017-08-19 14:52:48

1.招标条件

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排水总公司鲁岗污水处理厂更换1#一沉池出水槽、出水堰板、浮渣挡板、稳流筒工程,招标人为保定市排水总公司,建设资金来自自筹,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。

2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
2.1项目名称:保定市排水总公司鲁岗污水处理厂更换1#一沉池出水槽、出水堰板、浮渣挡板、稳流筒工程

2.2工程地点:保定市

2.3招标内容:保定市排水总公司鲁岗污水处理厂现有1#一沉池出水槽及出水堰板为玻璃钢材质,现老化严重,本次拟更换为不锈<a title="钢材招标">钢材质的水槽及出水堰板,并同时更换浮渣挡板及稳流筒。本工程包括拆除现有出水槽、出水堰板、浮渣挡板、稳流筒,加工制作新的不锈钢出水槽、出水堰板、浮渣挡板、稳流筒,并安装调试至符合使用要求。

2.4标段划分:一个标段

2.5工程投资:约 75 万元

2.6资金来源:自筹

2.7质量标准:合格

2.8计划工期:45天

3.投标人资格要求

3.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
3.2投标人须是具有相应、安装能力并提供相关服务;

3.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,营业范围包含环保设备、水处理设备等;

3.4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3.5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;

3.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4.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

4.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,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(法定公休日,法定节假日除外),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,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(北京时间,下同),在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B座302(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)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、,以上资料提供原件的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(投标人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相关原件,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情况可以通过扫描证书复印件二维码查询,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,并对所提交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、真实性、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,因上述原因导致报名不通过的,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)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。

4.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 500 元,售后不退。

5.投标文件的递交

5.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(投标截止时间,下同)为 2017年8月 30日 09 时 30 分,地点详见招标文件。

5.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
6.资格审查方式

本次招标采用 资格后审 ,具体的要求见招标文件。

7.发布公告的媒介

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。

8.联系方式

招 标 人:保定市排水总公司

   

招标代理机构: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
   

地 址:保定市隆兴西路

   

地 址:保定市复兴西路118号

   

邮 编:071051

   

邮 编:071051

   

联 系 人:陈星云

   

联 系 人:田山林

   

电 话:0312-3361530

   

电 话:0312-3106002

   

传 真:

   

传 真:0312-3106016

   

电子邮件:

   

电子邮件:hbzzdl3106002@163.com

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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